一、失業登記
(一)申領對象
⑴年滿16周歲,從各類學校畢業、肄業未就業的;
⑵從各類用人單位就業轉失業的;
⑶個體工商戶業主或私營企業主停業、破產停止經營的;
⑷靈活就業人員中斷就業的;
⑸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規定條件的;
⑹軍人退出現役且未納入國家統一安置的,隨軍家屬未就業的;
⑺刑滿釋放人員、假釋或監外執行未就業的;
⑻農村進城人員登記失業的;
⑼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離校后未就業的;
⑽離校1年內高校畢業生未就業的;
⑾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未就業的;
⑿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獨生子女戶、二女戶中,男年滿40周歲以上、女年滿30周歲以上人員;
(二)所需材料
本人二代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港澳臺人員可持港澳臺居住證或港澳臺來往內地通行證)
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
(一)認定對象和條件
1.男年滿50周歲以上、女年滿40周歲以上的大齡城鎮居民;
2.持《殘疾人證》的城鎮居民;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
4.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城鎮居民;
5.已參加失業保險并失業登記后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農村進城務工勞動者;
6.城市規劃區內的農村新被征地農民;
7.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獨生子女戶、二女戶中,男年滿40周歲以上、女年滿30周歲以上人員;
8.持《殘疾人證》的農村居民;
9.享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
10.城鎮“零就業家庭”中有勞動能力的成員;
11.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業1年以上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
(二)享受政策
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辦理認定手續后,可持《就業創業證》(《就業失業登記證》)申請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創業租用場地補貼、創業擔保貸款等各類就業援助政策。
(三)所需材料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持《殘疾人證》的城鎮居民: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殘疾人證》原件及復印件。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本人戶口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城鎮居民: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5.已參加失業保險并失業登記后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農村進城務工勞動者: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6.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獨生子女戶、兒女戶中,男年滿40周歲以上,女年滿30周歲以上人員提供: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本人《獨生子女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或所在計生部門出具證明。
7.持《殘疾人證》的農村居民: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本人《殘疾人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8.享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提供: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戶口簿本人頁);
(2)本人戶口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就業登記登記范圍和所需材料: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和勞動者終止、解除勞動關系,應當到經辦機構為勞動者辦理就業登記或注銷手續。
用人單位是指在本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及招用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勞動者從事個體經營、或靈活就業的,本人應及時到經辦機構進行就業登記,填寫《就業失業登記表》。
屬于從事個體經營或開辦企業、民辦非企業自主創業勞動者,還需提供登記或注銷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屬于未列入單位社團登記、民辦非企業登記統計和未進行工商登記注冊的組織提供的崗位從事靈活就業的勞動者,還需提供與雇主簽訂或解除勞動協議書。
(四)經辦機構
羅源縣勞動就業服務中心
(五)享受政策
領取了《就業創業證》(《就業失業登記證》)的城鄉居民和就業困難人員可免費享受就業創業政策咨詢指導、推薦安排就業、就業培訓信息、職業介紹、申請就業援助政策等公共就業服務。
(六)經辦機構
羅源縣勞動就業服務中心或受委托的鄉鎮就業和社會保障事務所工作機構以及社區(村)勞動保障工作平臺
三、城鎮零就業家庭的認證
(一)辦理對象及所需材料
城鎮零就業家庭是指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的家庭人員均處于失業狀態本市城鎮居民家庭。
(二)辦理流程
1.鄉鎮、社區為符合條件的家庭填寫《零就業家庭情況登記表》1份,將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零就業家庭情況登記表》報送至鄉鎮就業和社會保障事務所;
2.鄉鎮就業和社會保障事務所經資格審核認定、公示后將材料送到縣勞動就業服務中心;
3.縣勞動就業服務中心負責辦理資格認定,并制作《就業創業證》;對符合條件的家庭戶核發《零就業家庭就業援助證》。
(三)經辦機構
羅源縣勞動就業服務中心(社區、鄉鎮就業和社會保障事務所進行資格審核)
四、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
(一)補貼對象和條件
就業困難人員及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滿足以下申請條件:
1. 以個人身份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
2. 已認定為就業困難的人員。
(二)補貼期限
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自初次享受之日起計算)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三)補貼標準
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后申報就業,可按福州市上年度靈活就業窗口最低繳費額不低于50%給予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補貼。靈活就業繳費人員只繳納靈活就業養老保險或靈活就業醫療保險其中之一的,僅對其繳納的該項社會保險費給予補貼。
(四)申請社保補貼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就業創業證》原件及復印件第2、3、6、7、9頁;
2.填寫《靈活就業困難人員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申報表》(縣勞動就業服務中心領?。?;
3.本人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復印件。
(五)辦理流程
申請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的人員,需先到縣勞動就業服務中心辦理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手續,申領《就業創業證》,領取并填寫《靈活就業困難人員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申報表》,到所屬社區(鄉鎮)蓋章,于每年10月后備齊上述材料后到縣勞動就業服務中心辦理。
(六)經辦機構
羅源縣勞動就業服務中心
(各鄉鎮就業和社會保障事務所對申報靈活就業困難人員是否就業困難人員和靈活就業情況進行審核把關)
五、失業保險
(一)辦理增員手續所需材料
1.《參保單位失業保險增(減)員申報表》(一式兩份)(從福州市人力資源市場網下載);
2.已錄入參保人員信息的《[失業保險]批量新增》(U盤);
(辦理農民工個人不繳費的需提供參保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身份證居住地須體現為村)
(二)辦理減員手續所需材料
1.《參保單位失業保險增(減)員申報表》(一式兩份)(從福州市人力資源市場網下載);
2.已錄入參保人員信息的《[失業保險]批量離職》(U盤);
友情提示:除農民工個人不繳費需到業務窗口辦理外,其他參保人員增減員都可以通過網絡申報平臺辦理。
(三)申請失業保險待遇所需材料
補貼對象: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可申請時同步辦理)。
補貼標準: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10年的,按福州市法定最低工資70%標準發放;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福州市法定最低工資75%標準發放;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按福州市法定最低工資80%標準發放。累計繳費滿1年領取2個月失業保險金,最長期限為24個月。
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單位已繳納失業保險費,本人未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每滿1年可按福州市法定最低工資60%的標準領取1個月一次性生活補助費,補助期限最高不超過24個月。
(四)領取失業金需知
1、經辦窗口受理失業保險待遇申領業務的時間為:每月10日(節假日順延)起至當月最后一個法定工作日。
2、每月15日之前(節假日順延)發放上月受理的失業保險待遇;
3、失業保險金報停手續:失業人員可電話報?;虺稚矸葑C原件到失業保險窗口即辦理;
4、失業保險金恢復手續:失業人員可電話告知失業保險金窗口恢復待遇或持身份證原件到失業保險窗口即辦理。
(五)經辦機構
羅源縣勞動就業服務中心(縣行政服務中心就業窗口)
六、職業介紹
(一)企業發布招聘信息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一份;
2.法人身份證復印件(或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受委托的證明)加蓋公章一份;
3.《企業缺工情況調查表》一張(縣勞動就業服務中心領?。?;
4.招聘信息匯總單一張,招聘信息需要注明:崗位、需求人數、崗位要求、薪資、待遇、聯系人、聯系電話、公司地址等。
(二)勞動者求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個人身份證復印件一張;
2.末次學歷證明復印件一張;
3.本人一寸照片一張;
4.有專業資格證書者需提供專業資格證書復印件一份;
5.填寫《羅源縣勞動就業服務中心求(聘)人員登記表》一份(縣勞動就業服務中心領?。?。
(三)經辦機構
羅源縣勞動就業服務中心
七、勞務派遣
(一)增員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勞務派遣協議書或單位(個人)代繳協議;
2.勞動合同(簽訂勞務派遣協議單位的員工);
3.勞務派遣人員登記表(需用工單位蓋章、派遣公司提供);
4.福建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派遣公司提供);
5.福州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登記表(派遣公司提供)、身份證復印件三張;
6.一寸彩照一張;
7.增員材料每月截止時間為20日前送達勞務派遣公司;
8.當月送達的增員材料,所增時間為次月1日起。
(二)減員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需要用工單位出具確認減員的函(加蓋單位公章);
2.減員受理截止時間為每月20日止;
3.當月20日前減員的函,減員時間為次月1日生效。
(三)經辦機構
羅源縣勞務派遣有限公司